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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尔克到访北大参加国发院【朗润·格政】论坛

来源:北京大学新闻网 时间:2014-02-26

2014年2月23日,应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邀请,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Adolph Volcker)先生访问北大,参加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格政】论坛,就“沃尔克法则之后的金融秩序”发表演讲。

保罗?沃尔克

保罗?沃尔克

保罗?沃尔克是美国历史上伟大的美联储主席,是对美国和世界经济影响最大的金融泰斗之一。他在1979年8月-1987年8月间担任美联储主席,被认为是美国货币政策历史上最会治理通胀的中央银行负责人。在美国最近一轮金融危机后, 2010年7月通过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被称为“沃尔克法则”,这一法案对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确立的允许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原则作出了重要修正。

沃尔克法则的核心是什么?为什么要推行沃尔克法则?预计将遇到哪些困难和阻碍?在本次论坛上沃尔克先生对此进行了全面解析:

政府托底纵容大银行投机。沃尔克说,危机往往都是先从小银行表现出来,但问题却出在大型商业银行上。因为大部分经济体都依赖于其商业银行体系,尤其是占有明显优势地位的大银行,它们几乎承担了整个社会的吸储、发贷、结算等大部分金融功能,从大企业到中小型企业,再到个人,从融资到储蓄,都更为依赖大型商业银行。

如果大的商业银行倒闭,多米诺骨牌效应将冲击整个金融体系,进而导致金融危机,这绝非政府所愿,所以政府往往在商业银行命悬一线之时出手相救。然而,现实却是:商业银行自恃政府不会“袖手旁观”,就大胆进行自营交易来投机,以期赚个盆满钵满。从这此意义上说,政府容易被大型商业银行“绑架”。

沃尔克法则核心:限制商业银行的投机行为。为什么要推行沃尔克法则?沃尔克法则的核心又是什么?那就是政府对大型商业银行的行为做出合理的界定。大型商业银行的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赢利为目标的自营交易,还有一类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做市交易。后一项业务获得政府的资助理所应当,但前一项并不存在社会公益性,同时风险很高,政府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予以资助。

同时,商业银行从事自营交易来投机,储户也在承担风险,但储户却对此毫不知情,这也为金融体系带来了更大的不稳定性。

相比之下,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即便完全投机也不用担心,因为风险自负,不需要政府承担风险,也不需要提供资助。

美国政府如今已经意识到:与其宽容大型商业银行的投机,最终出面收拾残局,不如从源头上就解决问题,那就是禁止商业银行开展自营交易,这就是沃尔克法则的核心。

全球需要协同作战。即便全球各国政府都认同沃尔克法则,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难。如果仅仅在美国推行沃尔克法则,大的商业银行并不以此为意,他们可以在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进行自营交易来投机。因此,开展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过去两年中,美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就开展了这方面的合作,因为美国和英国是全球两个非常大的金融市场,同时欧元区也在与美国合作。

沃尔克法则的推行并非易事,但是已取得一些进展,他本人保持乐观,并希望中国也加入这一金融监管规则的推广与合作。

发表主题演讲后,保罗·沃尔克与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霍德明以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师生展开精彩对话。本次论坛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教授出席论坛并给沃尔克先生赠送了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