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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李洪卫任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3-05-08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19日决定:任命李洪卫为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校友简历:

李洪卫,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人,1987年7月入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2.09,廊坊地区卫生学校学习;
1982.09——1985.12,廊坊地区计生委科员;
1985.12——1989.07,廊坊地委办公室科员(其间:1983.09——1986.07 河北大学函授中文专业学习);
1989.07——1992.03,廊坊市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2.03——1995.01,廊坊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5.01——1997.02,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副县长(其间:1994.08——1996.12 中央党校函授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1997.02——1998.01,河北省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1——2001.06,河北省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6.09——1998.06在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班贸易经济专业学习);
2001.06——2008.02,中共秦皇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2——2008.04,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4——2009.07,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黄金海岸保护建设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其间:2006.09——2008.07 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09.07—— 2009.11,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9.11,中共秦皇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年3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会议接受了李洪卫同志辞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九届、十届市委委员。

编辑:王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