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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博勇校友任中国民建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来源:河北人河北事 时间:2017-12-21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2月20日在北京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会议期间举行的民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7人组成的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郝明金当选主席,辜胜阻、张少琴、李谠、周汉民、吴晓青、高峰、陈文华、孙东生、秦博勇、李世杰当选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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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博勇个人简历

秦博勇,女,汉族,1964年11月生,河北永清人,民建成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副主席。

1982.09-1986.07,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6.07-1995.04,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1995.04-1995.07,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2.09-1995.07,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学习)

1995.07-1998.08,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副主任

1998.08-1999.06,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河北分校廊坊分部专职副主任(正科级)(1997.04-1999.04,挂任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06-1999.11,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1999.11-2001.01,廊坊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1.01-2003.03,廊坊市安次区副区长

2003.03-2003.12,廊坊市副市长

2003.12-2011.05,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1.05-2012.04,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04-2012.05,民建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05-2012.12,民建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2.12-2013.01,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3.01-2013.08,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3.08-2016.03,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

2016.03-2017.12,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7.12-,审计署副审计长,民建中央副主席

相关信息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建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 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